三種類的工作瑜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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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的領域被劃分為上述四種類型,但瑜伽的領域可能主要分為以下三個:
(1)特別強調行動的卡爾瑪瑜伽。
(2)與奉獻結合的卡爾瑪瑜伽。
(3)以奉獻為主的卡爾瑪瑜伽。

(1)以行動為重點的業瑜伽,是指在充分考慮社會的階層和世俗生活的背景下,履行經文中規定的義務,並完全放棄所有行動和對世俗事物的慾望和依戀。在這種業瑜伽的教導中,主在一些地方主張僅僅放棄結果(V.12; VI.1; XII.11; XVIII.11);在另一些地方,他強調僅僅放棄依戀(III.19; VI.4)。在其他地方,他要求放棄結果和依戀(I.47、48; XVII.6、9)。如果重點僅在於放棄結果,那麼應該被視為也涵蓋了放棄依戀。如果僅強調放棄依戀,那麼也應該理解為暗示了放棄結果。只有在同時放棄了結果和依戀的情況下,才能真正實現有紀律的行動。

(2)融入奉獻的卡爾瑪瑜伽:在這個領域,努力者被要求將神視為存在於整個宇宙中,並通過履行適合其瓦爾納(社會階層)的職務來崇拜神(XVIII.46)。

(3)以奉獻為主的卡瑪瑜伽:它還可以進一步分為:
(a)獻給神的行为。
(b)為神而行的行為。

對神的行動的奉獻,也以兩種方式實踐。 其中一種被稱為「完全的降伏」,在這種方式中,努力者在所有的行動中,放棄「我」的存在感、依戀,以及對果實的渴望。 他相信,一切都是神的,他也屬於神,他所做的所有行為也是神,就像一個表演者通過他的玩偶來完成事情,而這一切都是神所做的。 並且,懷著這種信念,他按照神的旨意,以及為了神的喜悅,履行《聖典》(Sāstras)中規定的義務(III.30; XII.6; XVIII.57,66)。

此外,最初可能因非神的目的而进行的行为,在之后的阶段可能会献给神。
这些献祭可能发生在活动的进行过程中,或者在执行的过程中。
有时,献祭会在完成之后立即进行。
或者,可能只献上其果实。
这些都只是初步阶段,是献给神行为的多种形式。
最终达到上述“完全的降伏”阶段,是通过持续地实践这些准备阶段来实现的。





為兩個神而行動。 (下一篇文章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