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季靜慮的水晶比喻的解釋。

2023-09-02 記
話題。: :スピリチュアル: 瞑想録

的確地說,如果是指水晶,但自古以來關於水晶和薩瑪迪(三昧)的描述,似乎有很多誤解。

在古老的傳說中,薩瑪迪(三昧)的狀態下,水晶會像鏡子一樣反映事物,的確如此,但實際上,在那種狀態下,意識本身就是「空間」本身,所以是整個空間像水晶一樣純粹地反映事物,如果直接接受古老的傳說,可能會誤以為像小石頭一樣的水晶就是薩瑪迪的心,但實際上,在薩瑪迪的狀態下,心會發生變化,普通的思考心基本上是停止的,但也可以控制,而驅動它的,是背後的阿特曼(真我)的意識,才是真正的「我」的意識,而這種阿特曼(真我)的意識,可以說是「整體」「空間」本身,所以,用水晶來比喻的是「整體」「空間」的性質,「整體」「空間」純粹地(像水晶一樣)反映事物,這才是說法。

因此,再次強調,這不是關於可以放在手掌上的「水晶石頭」的故事,而是作為空間本身、意識本身的性質,像水晶一樣純粹地反映事物。

在這種狀態下,在瑜伽中,被說「行為、對象、以及行動」(主體、客體、行為)(Knower或Subject, Known或Object, Knowing或Doing)這三者會合為一,這當然是理所當然的,因為意識就是「整體」的阿特曼(真我),所以,「整體」「空間」中包含著自己的「行為」、「對象」和「動作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因此,說這三者合為一,是因為從阿特曼(真我)的意識來看,這一切都是同一層次的,因為阿特曼(真我)的意識是根本,而我們正常的思考意識則在下層,正因為在下層,所以從阿特曼來看,這三者屬於同一層次,只是用比喻的方式說「合為一」。

在日語中,這三者有各種不同的翻譯,根據一些解説書,經常看到「主體、客體、以及行為・行動」合為一,或者「知道者、被知道者、以及知道的行為」合為一,的確,這也可以這樣說,但我的感覺是,實際情況可能有點不同。

作為一種解釋,有一個觀點認為,主體或「知者」是Ātman(真實的自我),客體或「被知者」是客體,而「知」這個動作則與兩者合而為一,這也可以這樣理解,儘管其本質是相同的。在這種解釋中,Ātman(真實的自我)的意識是普遍且完整的,它是空間本身,因此它自然地包含客體(被知者)和動作(知)。

然而,在現實中,Ātman(真實的自我)既不是主體也不是客體,因此似乎更直接地理解,這三者存在於Ātman(真實的自我)的較低層次。

事物是簡單的,本質上是合一的,因此這三者實際上並不存在,但這一切都只是一種假象。

此外,Brahman(Ātman,真實的自我)的本質也具有像水晶一樣純粹地反射客體的特性,而且由於它是Brahman,因此它自然是「充滿」於整個空間的,這就是所說的「充滿」的Brahman的特性。

而覺察到這一點就是Samādhi。當人的意識變得平靜和寂靜,並且從普通意識的幻覺狀態中解脫出來時,Ātman(真實的自我)的意識,也就是原始的意識,開始顯現,這種狀態被稱為Samādhi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