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弃对义务的懈怠和占有意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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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阶段是,完全放弃对所有义务的懈怠和追求享乐的欲望。

对神的奉献,对神灵的礼拜,对父母和长辈的侍奉,供品,施舍,苦行。此外,以适合自己社会地位和人生阶段的方式维持生计,以及履行身体机能,如进食和饮水等。这些都是个人的义务。

关于这些义务,就是要抛弃懒惰,放弃一切形式的欲望。这就是放弃的第五阶段。

第六阶段是,完全放弃对所有世俗事物和活动产生的“我的”这种感觉和执着。

财富、家宅、衣物等,都是尘世中的事物。妻子、孩子、朋友等等,是身近且重要的人。在今生和来世所获得的荣誉、名声、评价等,以及一切的享乐。这些都是短暂的,会消逝殆尽的事物,应该被视为不长久的。

因此,我们不应该对这些事物产生“这是我的”的感受或执念。

同样,如果培养的是只对上帝的纯粹而真挚的爱,那么也应该停止将“自己的”感觉和执念投射到通过心灵、言语和行为所表达的事物上,甚至包括身体本身。

这是放弃的第六阶段。

达到这一阶段的人们,会对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物产生厌离之情。只有作为最高爱的主(即神),才是他们执着的对象。

因此,他们喜欢聆听、讲述和在心中思考关于神的美德、荣耀和神秘的纯洁的神圣之爱的故事。 他们不断地进行礼拜和冥想。 即使住在偏远的地方,他们也深入思考经文中的隐藏含义。 这些就是他们的喜爱的事情。

他们不喜欢生活在感官享乐的人群中。 他们也不愿意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轻松的玩乐、奢华、粗心大意、说他人坏话、感官享受和无意义的闲聊上,哪怕只是一瞬间。

然后,他们以一种完全无私的方式,只为了神而履行所有的义务,并且总是将心寄托在神的名和形象上。

以上六个放弃的阶段,构成了业瑜伽的实践。通过继续这种修行,寻求者会获得神的恩宠,从而领悟关于神的真理,并达到永恒的最高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