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名的因果報應法則,或者說「因果律」,實際上並不存在,所以比起擔心,更重要的是做好自己所處位置應該做的事情,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故事。
在佛教和其他地方,經常會談到因果報應法則,也就是「付出什麼得到什麼」,做好事就會得到好的回報,做壞事就會得到壞的回報。雖然有時候會讓人覺得是這樣,但有時候又不是,究竟這個法則是否真的在起作用,對於個人的存在來說,真正確定的是什麼,以及(在達到一定的階段之前),不需要知道的事情。
實際上,任何事情都有「為什麼」。在大多數情況下,存在原因,如果想知道「為什麼會這樣」,可以了解到一定的程度。但是,比起「知道」,「選擇人生」的視角更重要。
這就是說:
因果報應法則,是在集合意識中起作用的。所以,如果有人做了壞事,壞事就會回到這個集體中的某個地方或某個人身上。同樣,如果有人做了好事,好事也會回到這個集體中的某個地方或某個人身上。在世間,因果報應法則通常被理解為個人的事情,但實際上,它講的是集體的事情。
對於個別的事件,存在原因,而且事件的發生通常與物理上密切的關係有關,所以如果追溯直接的原因,往往是地理上或關係上比較接近的地方。此外,還存在集體性的因果,因果的顯現就是事件的發生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,如果想探尋原因,可以追溯到一定的程度,但是,在因果的顯現中,還需要有波動的法則以及潛意識/深層意識中的「許可」,才能實現,如果波動不對,即使有因果,也不會發芽。
世間上說「吸引力法則」,但比起「吸引」,「創造現實」的力量更強大。人們所想的,現實就會按照他們的想法被創造出來,但這超越了「好」或「壞」的判斷,基本上任何事情都可以被實現,所以比「被因果束縛」的力量,創造現實的力量更強大。
但是,對於那些在靈性上還沒有太多成長的人來說,自身的創造現實的力量可能比因果的力量更強,因此可能會吸引到自己不想要的現實。但是,只要達到一定的靈性成長,現實就是由自己創造的。
業力,說到底,不過是過去某人所想像的「殘像」之類的,所以基本上力量很弱。然而,在現實世界中,對於那些已經疲憊不堪的人來說,即使是這種微弱的力量,也可能構成一種威脅,或者偶爾會變成怨念,讓人感到困擾。但基本上,業力的力量大多是微弱的,因為業力,說到底,只不過是過去想法的殘餘。只要達到一定的靈性成長,自身的意志的力量就會比業力更強。
補充說明:業力有幾種不同的類型,這裡所說的是尚未實現的業力(善逝多・業力),已經實現的業力(薄拉跋達・業力)則需要透過現實世界的行動來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