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事物是什麼,都是被允許且完全肯定。
但是,作為尋求真理的人的一個陷阱,就是會自我辯護並肯定。
實際上,「一切皆可」的意義是,連自我辯護都不需要。
簡單地說,「不需要動腦筋」、「即使沒有用頭腦來合理化,也已經被肯定」。
因此,常見的陷阱是,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,會編造各種理由。
但從原本的真實狀態來看,無論什麼都是被合理化,無論什麼都是被肯定的。
世界是所有事物都被允許的,這意味著,完全不需要用頭腦去思考並合理化,從一開始就是被肯定的。
那是以完全不思考,而是從心靈深處湧現的肯定。
它沒有任何需要特別表達的事項或條件,之所以被肯定,只是因為「就是這樣」而已。
即使如此,自我辯護是人之常情。
因為無論是否自我辯護,一切都是被肯定的。
所以,一開始總是會想要自我辯護,並肯定自己的過錯。
但原本,一切都是被允許,一切都是被肯定的。
因此,自我辯護是不必要的。
但是,即使想要自我辯護,那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。
自我辯護雖然是不必要的,但嘗試自我辯護本身並沒有問題。
只是,這取決於你想要什麼。
如果你是在尋求真理,那麼就應該超越自我辯護的層次,追尋真理,才能到達不需要自我辯護的肯定。
但如果只是單純地想要變得輕鬆,或者想要暫時逃避痛苦,或者想要沉溺於享樂,想要暫時忘記煩惱,那樣的渴望,就會陷入不斷追求自我辯護的陷阱,導致精神上的成長停滯。
當我說這些的時候,有些人會問:「那犯罪者也是被允許的嗎?」
從根本的絕對者(如阿特曼或梵我)的層面來說,那是被允許的。
但是,從絕對者的觀點來看,也會排除和歸零不必要的東西。
所以,如果被判斷為不必要的,即使可以歸零,也可以隨意。
在那個程度的根本層面,一切都是被允許的,所以可以隨心所欲,只是會伴隨相應的結果。